| 常山特大涉黑案昨公审 |
| 2008-6-17 9:17:09 我要收藏 将本条信息发送给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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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时,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根福等25名被告人涉黑一案,在常山县人民法院公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根福等25人多为常山县天马镇人。1993年以来,以张根福为首的被告人公然藐视法纪,结伙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流氓犯罪活动,至2000年,犯罪活动不断升级,组织成员日趋紧密,初步形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993年至2006年10月,该组织在常山县天马镇等地寻衅滋事,欺压百姓,敲诈钱财,斗殴伤人,致2人重伤,数人轻伤;充当“黑保安”和职业打手,插手企业改制和民间纠纷,甚至持刀追砍警察阻碍公务。2004年底至2006年10月,被告人张根福等人组织多名卖淫女在宾馆大肆进行卖淫活动,共计组织卖淫2300余次,获取非法所得22万余元。2004年9月至2006年10月,被告人张根福等人通过杭金衢高速公路常山超限运输检测站货运调度室和常山县旗通停车场,强迫交易犯罪,共敛取非法所得数百万元。
“该组织的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影响巨大,性质恶劣。”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共涉及9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及窝藏罪。
市中院有关负责人相告,该案经市公安局历时一年多侦查终结,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连续开庭10天,择日再作宣判。“这在我市两级法院审判史上是不多见的。” (记者:夏春新 通讯员:王琳琳 周恒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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